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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藥政業務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4-12 13:38

    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1131號令修正發布「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」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。

    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收費標準: (一)申請登記設立:新臺幣一千五百元。(二)登記事項變更: 新臺幣一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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